1.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2.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
3.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的;
4.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
注意:非正常渠道、非正常程序了解案件进展、反映检察履职情况、监督依法办案的也要记。
不涉及具体案件和具体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不要记,正好进行一次普法宣传嘛。但是!名为咨询,实为请托说情的必须记!
插手干预的领导干部、过问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请托说情的熟人、亲友、同学、战友等等,还有与检察人员有不当接触交往的律师、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注意:正在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不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