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按照市委、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的防疫部署,对我院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苗宇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苗宇同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科学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并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苗宇同志强调,当前,我市疫情防控面临形势严峻复杂,我们要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宝坻防线、检察防线。
苗宇同志要求,一要压实主体责任。要坚持底线思维,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四方责任”,加大对全院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的监督、提醒、推动力度,确保防疫责任压紧压实。二要落细防疫措施。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津、非必要不离宝”要求和外出报备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根据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排查范围,及时、全面、精准开展人员排查管控;要常态化开展健康监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要落实好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消杀力度,确保办公办案安全。三要统筹检察工作。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妨害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要加强对监管场所落实防疫措施情况的检察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要延伸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防疫责任;要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案件管理和律师阅卷工作,实现保证防疫安全和保障律师权益“双赢”。四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宣传,要加大对奋战在抗疫一线干警先进事迹的挖掘、宣传力度,传播防疫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