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授予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和部署管辖区域内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对辖区内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6、依法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8、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行政、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8个职能处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1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188.9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6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5.1万元,占99.8%;其他收入0.8万元,占0.2%。
二、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188.9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7万元,占48.6%;项目支出1073.2万元,占33.7%;。
三、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23.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1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支出2482.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33.4万元。
检察支出248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7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用房租金支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相关支出。“侦查监督”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侦查监督案件支出。“两房建设”支出833.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及技术用房建设支出。“其他检察支出”支出159.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7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6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64.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四、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54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9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4万元;“津贴补贴”354.5万元; “奖金”11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1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1万元,主要包括干警未休年休假补贴、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补贴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4.7万元,其中:“退休费”3.7万元; “医疗费”22.8万元;“住房公积金”299.7万元;“采暖补贴”3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补贴。
3、“商品和服务支出”390.7万元,其中:主要包括:“电费”43.5万元;“邮电费”27万元;“取暖费”44.1万元;“物业管理费”130.4万元;“租赁费”35.2万元;“培训费”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1万元等。
五、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94.8万元。
六、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万元。
八、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